粤环协培〔20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环卫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培育适应行业发展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我会拟于7月中上旬在台山市举办第八期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项目经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或监管工作的有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7月中上旬,共3天(含报到)。
培训地点:广东省台山市(拟)。
具体时间和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构建项目运营监管全过程知识体系为目标,系统梳理国家及广东省政策法规,深度解读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享+模拟场景答辩实训”,从宏观政策导向解析延伸至项目运营监管实操路径,重点剖析污染控制、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工艺流程与技术要求等关键环节。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线下集中理论学习、外出考察学习、小组答辩及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合格(总成绩60分及以上),由我会颁发“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经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证书”。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会员2800元/人,非会员3000元/人(含午餐、培训资料、培训场地、租车、证书工本费等,不含住宿费),请通过银行汇款缴交培训费,备注为“焚烧项目经理培训”,并于6月30日前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gdhwpxb@163.com。
收款账户: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惠福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20208050115308
六、证书使用和管理
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后,由我会颁发《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经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证书》。证书已纳入广东省环卫行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评定标准。证书实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已取得该证书的人员,需要每2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经继续教育考核合格后,由我会在培训证书上登记继续教育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证书失效:
1.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2次及以上。
2.继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培训以自愿报名为原则,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培训期。
(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方式一:填写《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项目经理)培训学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把报名表word可编辑版本、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hwpxb@163.com。
方式二: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焚烧培训报名二维码)
(三)培训期间往返交通、晚餐和住宿费用自理。如有住宿需要,请在报名表上注明,我会统一预留房间,学员报到时现场向酒店支付费用并申请开票。
(四)提交报名表后,我会统一将班级微信群二维码以邮件形式发至各单位报名联系人。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020-87263871,18054235769;田老师,18028632290。
附件: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项目经理)培训学员报名表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2025年5月13日